2014年11月28日 星期五

唯獨這當選證書,只消耍耍嘴皮子

哥:

今天一早就去投了市長、市議員及里長的票。

我住大安區,屬第 6 選區,大安區是台北市 12 個行政區中,選舉人人數最多的區(大安 244,297 / 台北 2,129,690)。

我們這選區的下屆市議員,參選 22 人,錄取 13 人。看選舉公報,每個候選人都很優秀,手中僅有的一票,也不知該圈給誰。

我們從小到大,若想取得任何證書,都必須參加考試,唯獨這當選證書,只消耍耍嘴皮子,或參加一場辯論會就行,實在很不公平。

是不是該修修法了?

弟 某 2014-11-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