哥:
『 ... 廣告說美國第五類優先職業移民(簡稱EB-5)一人投資, 全家移民!投資金額最低五十萬美元. 免學歷免英語能力, 免商業背景 我們會提供地產投資和供應快餐連鎖店項目 ..... . 不知感興趣否.』
先來談美國投資移民EB-5產生的背景。
1993年冷戰結束後,軍方關閉並精簡了29個加州軍事基地,造成失業人數超過187,000人。為了吸引投資,重振經濟,創造就業機會,政府批准了這專案,以大力改造橋樑、公路、能源設施、電廠、廢水處理設施的建設。
發展至今,EB5投資者的資金,現在大多為營利性私人企業所使用。
投資,分實物及證券兩種。
實物投資是指以貨幣投入企業,通過生產經營活動取得一定利潤。它有一定的風險,例如:
運營風險
.低流動性。 有限合夥人不能輕易出售也不能作為抵押品申請貸款。
.缺乏對管理合夥人的法律約束。
.缺乏對專案的實際管理權。作為有限投資人,EB-5投資人無法參與專案的管理或否決管理合夥人的決定。
.未保險損失。有很多無法預測的風險,比如洪水、地震等天災人禍都有可能導致巨大損失。這些無法投保的損失,都是由投資者自行負擔的。
.環境風險。經營的業務有可能導致對生態環境的負面影響。如被要求清理或消除這種影響都會產生額外的費用,從而導致盈利的下降。
.潛在的利益衝突。你的投資項目的管理方可能擁有多個投資項目,其中類似的項目可能互為競爭關係。這種情況下難免導致各個專案之間的利益衝突,從而對EB-5投資人造成直接的影響。
移民風險
.國會和移民局可能會更改EB-5投資移民的法律和法規。從而對投資人的移民申請造成不利。
.投資移民申請審批時間無法預測,由於近年來投資移民越來越熱門,未來申請處理時間會否加長也未可知。
.必須長期居住美國。長期居住於美國之外,有可能導致投資人失去所獲得的永久居留身份。
.是否有能力來創造十個直接或間接的就業機會。否則於申請去除有條件綠卡身份時,移民局有可能延遲甚至不予批准。
.作為項目的有限合夥人,EB-5投資人必須等到有條件綠卡解除之後才能出售該物業。
做實物投資,除非投資人有本領把錢看得比命還重,並參與經營,否則到頭來,可能弄得血本無歸。
我對投資移民沒興趣,但你既提起,給了我一個借題發揮的機會,忍不住又加油加醬,胡扯瞎編了一番。
弟 某 2014-10-07